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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2-09 02:28:24 | 作者: 试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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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扎实推进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集聚英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翁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部,因处于北江支流滃江之源而得名。全县面积约2175平方公里,东与连平县相连,南与新丰县交界,西与英德市、曲江区接壤,北与始兴县、江西省毗邻,人口约42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兰花之乡”“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
翁源素有“粤北南大门”之称,是韶关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窗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已形成“三纵一横”高速公路网,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境内有国家4A级东华山风景区、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冷泉滩等风景名胜,涂志伟美术馆、翁山诗书画院、涂文安摄影艺术馆三座艺术殿堂交相辉映。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1亿元,排名全市第五;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已纳入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被省药监局授牌“广东省原料药监管创新基地”,入选全省首批、粤北唯一的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成功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翁源发展势头强劲。在2023年度省“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中,翁源县获评进位类县(市)优秀等次。成功举办第28届中国(翁源)兰花博览会、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韶关生态农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等称号。
翁源县教育局是代表翁源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共52所,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9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14所,幼儿园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属事业单位3个(翁源开放大学、翁源县教师发展中心、翁源县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103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了解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报考。
(一)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按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
5.在读的非202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1年以来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7.因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考试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4日8:30至2024年11月4日17:30登录“广东翁源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来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本科专业为“教育学(B040101)”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精准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合乎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非在职)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对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其中一种:①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②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③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本科专业为“教育学(B040101)”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线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翁源县教育局在报名系统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完善的,须在2024年11月4日17:3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6日上午12: 00,登录报名系统来进行考试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系统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12: 00后自动关闭,逾期未进行考试报名确认的,按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报名确认后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8:30后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将于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排名末位同分者并列进入。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应聘人员登录翁源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址:,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彩色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有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须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5.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形式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翁源县教育局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及后续环节资格。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怀孕应聘人员生产完毕后,由应聘人员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3.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没有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不是真的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不是进行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依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翁源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辞职或调离我县的,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企业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3年内不得参加翁源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的人员,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考试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为方便联络,所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翁源县教育局无关。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对从翁源县外到翁源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认定为“青年人才”的,按照现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最高500元/人,省外的最高1000元/人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由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翁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